关于公布2011年度批“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和 “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名单
发布日期:2011-08-12文章来源:观志实业作者:admin浏览次数:696次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31号)等文件精神,我厅组织专家评审考核组,分别对合肥等17市申报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111个工地、亳州等5市申报创建 “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 的13个小区进行了验评。
依据专家评审组和厅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现决定授予合肥等17市申报创建的109个工地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称号,授予亳州等5市申报创建的13个小区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荣誉称号;授予承建上述工程的项目经理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授予承建上述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优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称号。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学习推广示范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持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为推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1年度批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
2.2011年度批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名单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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