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恶意讨薪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的处罚通报
发布日期:2012-03-20文章来源:观志实业作者:admin浏览次数:921次
关于对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程款、拖欠
农民工工资行为和恶意讨薪事件相关责
任单位及个人的处罚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人社局、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
2011年及2012年“两节”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恶意讨薪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少数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群体性恶意讨薪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相应处罚,现通报如下:
一、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凯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芜湖址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家施工企业管理混乱,造成农民工采取围堵政府机关、开发商售楼部、阻断道路交通等过激行为讨要工资,个别施工单位指使农民工群体上访为其讨要工程款,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决定给予上述企业一年内(2012年3月16日至2013年3月15日)不得在我市参加投标的处罚,并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二、安徽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力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大明古建园林有限公司、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五家施工企业管理不到位,违规将工资发放给班组长,而班组长没有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给工人,造成农民工多次上访,决定给予上述企业六个月内(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9月15日)不得在我市参加投标的处罚,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在监控期间,若再次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将清除出本市建筑市场。
三、合肥大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不规范,农民工工资没有按时足额发放,致使农民工群体上访,决定给予该企业三个月内(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6月15日)不得在我市参加投标的处罚,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在监控期间,若再次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将严厉处罚。
四、安徽华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希达小区三期工程,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疏于管理,造成农民工多次群体上访讨薪事件,决定给予该企业一年内(2012年3月16日至2013年3月15日)不得在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参加投标的处罚,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在监控期间,若再次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将严厉处罚。
五、安徽无为县皖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皇宫大酒店劳务分包工程中,管理混乱,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采取阻断道路交通等过激行为讨要工资,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决定给予该公司一年内(2012年3月16日至2013年3月15日)不得在我市承揽业务的处罚,并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六、宣城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宣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宣城市南国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江润置地有限公司、宣城市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宣城安美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宣城鳌峰投资有限公司、宣城柏庄置业有限公司、中治天工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家建设单位存在肢解发包、指定承包人、指定分包企业、不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故意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决定对上述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如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予办理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报监等手续。
七、宣城市鳌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祥龙建设有限公司等两家施工企业允许他人违法挂靠,项目承包人资金管理不善,农民工工资迟迟得不到解决,但鉴于施工企业能积极协调资金,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特对上述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八、对王国兴、马永祥、陶和平、沈景明、王磊、吕刚、黄广顺、孔来宝、王金树、陈明辉、刘恩来等十一名项目建造师(承包人)予以二年内(2012年3月16日至2014年3月15日)不得在我市投标或承揽工程的处罚,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周运动(身份证号码:340221196611244951)、朱银山(身份证号码:342622197807155250)、陈国林(身份证号码:342521196612112430)、张芝敬(身份证号码:340221198111194651)、高荣和(身份证号码:340221197511084692)、王传荣(身份证号码:342501197801066612)等少数班组长唆使农民工群访,利用堵门堵路等不法过激手段,恶意讨要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将上述六名班组长清退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黑名单”,并在网站上予以曝光,建议在我市范围内施工的建筑业企业不得使用。
希望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加强用工管理,做好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维护好我市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